香港立法會24日早上,繼續辯論2012年政改決議案。 中新社發譚達明 攝
6月23日,香港政府在立法會就《2012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決議案展開辯論。 中新社發 譚達明 攝
6月23日,香港立法會開始辯論政改決議案,政府率先動議修訂2012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決議案。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發言時呼吁議員支持政改方案。中新社發 譚達明 攝
香港立法會24日表決通過修改2012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議案。
立法會于23日中午開始就該議案進行動議。經過“馬拉松式”的辯論,議案在表決時獲得三分之二以上議員的贊成票,得以通過。
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早前表示,倘若議案獲得立法會通過,載于議案附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將會呈請行政長官同意,并由行政長官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
通過該項議案后,立法會隨即對修改2012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議案展開辯論及表決。
香港2012年政改方案
2010年4月,特區政府發表《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2012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建議,選舉委員會的選舉委員人數將由800人增加至1200人,四大界別各增加100人;2012年香港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立法會議席會由60個增加至70個。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