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開始,江門將在全省范圍率先推行廉政公積金制度。昨日,有媒體公布《江門市市直廉政公積金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報道稱,江門將根據公務員現任職務,分9個檔次設立廉政公積金繳存標準,其中最低300元/月,最高1600元/月。如果按照江門目前有4600多符合條件的公務員計算,每年財政支出預算將近2000萬元。
根據《辦法》,江門廉政公積金的參加對象為該市直機關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單位、事業單位在編在職的公務員,遵循自愿加入原則,但規定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應當參加。
《辦法》指出,公務人員一旦加入廉政公積金體系,在一個繳存周期內就不得中途退出(調動、辭職、辭退、退休、身故等情況除外),否則已繳存的公積金全部上繳國庫。
據悉,早在2002年,湖南省瀏陽市就出臺了廉政保證金制度。在該制度實行后的6年中,僅有28名干部因受黨紀政紀處分被扣除廉政保證金。
五種違紀行為將受罰
廉政公積金:由個人和市財政資金兩部分組成,雙方各自付每月繳存額度的50%。以5年為一個周期,到期可兌現累積全額的70%,余款為長期基金存至退休時一并領取。
繳存標準設9個檔次:
廳級干部1600元/月
正處(局)長1400元/月
調研員、副處(局)長1200元/月
副調研員1100元/月
正科長900元/月
主任科員、副科長750元/月
副主任科員600元/月
科員400元/月
辦事員(含試用期人員)300元/月
受黨內警告或行政警告處分的,扣除已存公積金的50%;
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記大過處分的,扣除已存的70%;
受黨內撤職或行政降級處分的,扣除已存公積金的80%;
受黨內留黨察看或行政撤職處分的,扣除90%;
受開除黨籍或行政開除處分的,扣除已存公積金的100%。
學者觀點
內部自我獎勵恐難有切實績效
華南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行政管理專業副主任姜國兵博士認為,廉政公積金只能說是一種導向作用,是公務員系統內部的自我獎勵,對公務員的震懾有限,如果當前不加強體制外監控,其監控體系也沒有走向透明化,單單推行廉政公積金就會止于表面,恐怕難有切實績效。
社會反響
贊
防腐利器
江門市市委公務員小王(化名)表示,“廉政公積金”制度增加了官員腐敗的違法成本,對防止官員腐敗有著積極的作用,“具有威懾力”。
江門市某市直單位紀檢組長表示,公務員廉政公積金在預防、懲治腐敗方面具有積極意義,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有促進作用。
彈
變相漲福利?
江門市市委黨校某干部坦言,該制度只能“防君子,難防小人”。這樣的一種獎勵性制度很難在源頭上杜絕腐敗現象的出現。
網友質疑,“廉政本是國家公務員的一項基本要求,設立公積金的做法,反而從另一渠道多用了納稅人的錢,變相給公務員漲福利。”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