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時間,另外三路民警會同工商、消防等部門進入東三環附近的“天上人間”、花都”、“凱富國際”等三家豪華夜總會。突查有償陪侍等違法活動。當天,警方在四家夜總會查獲有償陪侍小姐557人,其中僅“名門夜宴”俱樂部就查獲有償陪侍小姐199人,據警方透露,“天上人間”等四家夜總會,因存在有償陪侍,在消防安全上也存在隱患,按照相關處罰規定,均被勒令停業整頓六個月。
7月9號,北京警方召集1400多名娛樂服務場所法人經理開了一次大會,會上警察再次重申,對此前查出“天上人間”等39家娛樂場所將加強控制,每周檢查,一律不得通過變更法人、名稱,重新開業。停業整頓期滿后,需由市級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營業。同時,酒吧云集的三里屯、后海,南鑼鼓巷等地也列入這次專項行動的整治目標。
依據《刑法》第358條規定,組織他人賣淫,或者強迫他人賣淫,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并處罰金;有強迫不滿14周歲幼女賣淫行為,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66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