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下午5時,深圳市公安局就自焚事件發布通報。通報稱:8月5日14時50分左右,有一男性(目前身份不詳)在羅湖區解放路西自焚。附近物業公司的保安員發現后,即用滅火器將該男子身上的火撲滅,及時報警并通知120到現場救護。事件發生后,轄區派出所及時出警趕到現場協助120將該男子送往醫院醫治。目前,轄區派出所已對該事件開展進一步調查。
記者來到現場時,兩邊都已拉起了警戒線,現場只留下一些黑色的衣物碎片和噴火器的白色噴劑。據路人介紹,這名男子于下午3時出現,當時就已經全身著火,有三四人隨即取來滅火器對其噴灑,滅火之后,男子全身焦黑,身體僵硬,整個過程不過11秒。
記者在現場看到,大門南側的空調外機已經被燒焦,該處離男子最終倒下的地方仍有一大段距離,兩點之間草坪也有燒焦痕跡,草坪上有一個白色汽油桶。
這名男子隨后被送往平樂骨科醫院,經檢查處理之后,轉入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記者趕到第二人民醫院時,男子已經在燒傷科的重癥病室治療。市二醫院主治醫生介紹說,傷者的具體名字電腦系統里還未錄進去,年齡大概四十多歲,全身有90%以上的燒傷,已經難以保命,目前正給其進行輸血治療,這名醫生也對這名傷者的自殺行為表示惋惜。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