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此間舉行的全國法院國家賠償工作會議上獲悉,從1995年國家賠償法施行以來至今年10月,全國法院共受理國家賠償案件97725件,審結89123件,結案率91.20%。
據悉,法院受理的國家賠償案件中,受理一審行政賠償案件67354件,審結59611件,賠償金額17.17億元;受理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30371件,審結29512件,決定賠償9878件,支付賠償金額39220.7萬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表示,15年來國家賠償法官隊伍從無到有,不斷壯大,國家賠償工作的規范化建設也已初具規模,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臺了近百件司法解釋和個案批復答復意見,各級人民法院不斷總結經驗,規范辦案程序,建立了賠償委員會工作規則、賠償案件立案標準、賠償案件審理程序等一系列工作規范和工作機制,陸續制定了聽證程序、績效考評、錯案追究等制度規范,有力地保護了賠償請求人的合法權益。
江必新指出,要健全機構、配強審判力量,要根據修改決定中有關賠償委員會設置的新規定,盡快對賠償委員會進行實體化改組;要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確保賠償請求權依法得到實現放到重要位置;要謀求國家賠償社會效果最大化,發揮國家主動救濟民權、實現當事人賠償請求權的積極作用,真正實現案結事了。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