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沿海海域近年來發生多起重大船舶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華南四省(區)在“十一五”期間加強海上搜救聯動機制,組織實施海上搜救行動近三千次,救助中外遇險人員兩萬兩千多人,為保障人命、財產安全和保護海洋環境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12月初,在福州舉辦的“2010年華南四省(區)海上搜救工作聯席會議”透露,“十一五”期間華南四省(區)共組織實施海上搜救行動2853次,救助中外遇險人員22159人,組織協調各類救助船舶8704艘次,專業救助飛機1897架次。
華南四省(區)(福建、廣東、廣西、海南)所轄海域相連,關系密切,是我國內貿運輸的重要通道和國際水道,海上船舶相互來往頻繁,通航密度大,事故多發,在省(區)相鄰海域海上船舶事故時有發生。
福州海事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今年12月3日營救巴拿馬籍貨輪“HONG WEI”輪船員過程中,華南四省區搜救力量齊齊聯合,在交通運輸部、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的組織協調下,展開國際搜救合作,12名船員成功獲救。
在此間召開的會議中,來自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福建、廣東、廣西、海南各省(區)海上搜救中心及應急辦的代表圍繞海上搜救工作“十二五”規劃發展方向和目標、地方政府應急體系與機制發展對海上搜救工作的要求等問題展開研究探討,還共同分析討論了2009-2010年各省(區)海上搜救的典型案例。
自2002年起,福建、廣東、廣西、海南四省(去)率先啟動聯合搜救機制,充分利用聯席會議這一平臺,逐步完善了搜救聯動合作規則,強化了區域協調與配合,實現了海上搜救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形成了海上搜救工作的聯動格局。
來源: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 ( 記者 胡美東 見習記者 朱興鑫 通訊員 謝慶嵐 )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