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記良最后強調,若對收55000元不滿,雙方還可繼續協商,交錢后,拯救隊會歸還車輛。
昨日,廣州市一家吊車公司負責人王先生表示,出動一臺30噸的吊車,費用約2500元,出動一臺50噸的吊車,費用約3500元,楊剛若自雇吊車,吊車費大約7000元左右。一家搬運公司的負責人表示,他們搬運貨物以噸計算,每噸報價約15元,即便算上戶外工作的補貼,搬運費也不會超過1000元。“4萬元的吊車費、4000元的搬運費”并不合理。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關于交通事故車輛拖拽作業的收費,廣州市物價局曾有明文規定:“15噸以上貨車10公里以下的拖車費是650元,吊車費為1440元,考慮到起吊15噸以上貨車難度大,吊車費可適當上調,但浮度不能超出50%”。新城汽車運輸公司的吊車費4.5萬元,是物價部門規定的20多倍,已屬嚴重違規。
市物價局
可能存在 違規收費
前日,楊剛已向廣州市物價局反映了新城汽車運輸公司亂收費情況,物價局表示已受理。
廣州市物價局負責人表示,根據高速公路吊拖收費標準,單臺吊車費用最貴不超過2000元。
廣州市物價局一名負責人稱,目前全市有22家吊拖車公司在廣州市物價局申領了廣東省收費許可證,楊剛遇到的這家公司可能沒有申領許可證,并可能存在違規收費行為。今年以來,廣州市物價局已接到2單類似投訴,并已引起各部門重視,特別是郊區的吊拖車收費問題尤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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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相關規定
2010年9月19日,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下發《關于規范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部分地區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主體不明確,救援服務與收費行為不規范。通知強調,各地要規范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行為、完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政策、強化車輛救援服務及收費的監督檢查、全面清理規范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據《南方都市報》《南方日報》)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