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近日召開新聞通氣會,就《關于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該規定,上市公司停牌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后,證券交易所將立即啟動股票異常交易核查程序,并及時將股票異常交易信息上報證監會。證監會對股票異常交易信息進行核查后,如認為涉嫌內幕交易,決定立案稽查的,上市公司應暫停重組進程,并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
該規定明確,如果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占本次重組總交易額的比例在20%以上的交易對方,因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行為被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證監會將終止審核。記者李會
來源:經濟日報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