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待賓客的午餐晚餐,一般每人限350元及450元
雖然部門負責人可以“靈活動用”公務酬酢開支,但也不是完全的“一把手”說了算。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部門首長及經部門首長批準的公務員,可以用公費支付酬酢開支。他們須親自批準所有從部門酬酢撥款項下報銷的開支,批核酬酢撥款報銷的開支最終是各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這些開支,須與有關人員所執行的職務有直接關系。在決定酬酢地點及規模時,有關人員必須考慮賓客的身份及招待的標準是否切合有關場合。
有關公務酬酢的原則、規例和批核程序,《公務員事務規例》都有規定。政府官員因公務及官方活動安排,或以公職身份出席酬酢活動,所涉支出均須符合《公務員事務規例》規定及行政署所發的內部指引。不過,《公務員事務規例》是政府內部文件,全文并不向外界公布。
根據行政署發出的政府內部指引,款待賓客的午餐及晚餐開支,一般以每人350元及450元為上限。公務員酬酢須嚴格遵守有關的開支準則和審批機制。若因實際需要超過開支準則,要說明理由并經過審批。這個程序適用于所有政府部門。
各政策局及部門的酬酢和外訪開支,均要接受審計監督。公務員若違反《公務員事務規例》或其它政府規定,可被紀律處分。(尹世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