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原則上不配越野車
公車治理北京出臺方案,各區縣下月上報公車情況;一般公車禁超18萬
各級黨政機關原則上不能配備越野車。昨天,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針對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北京市已出臺具體方案,目前已通過各區縣下達至具體各黨政機關、政府職能部門。
對于各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數量編制、配備價格以及檔次,北京市目前也已有具體標準。其中特別規定,黨政機關原則上不配備越野車,確因地理環境或工作性質特殊,可適當配備國產越野車,但需納入單位車輛編制,實行集中管理,不能作為領導干部的固定用車。
公車大摸底下月上報
預計6月上旬,各黨政機關、職能部門須將自查的公務用車編制情況、實際配置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并上報至所屬區縣的公務用車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此前《21世紀經濟報道》曾報道稱,目前,全國各地公車治理專項工作已進入自查自糾階段,各部門各單位要對公車逐輛登記,不允許遺漏、瞞報,在6月底前確保100%的車輛登記,填表造冊,徹底摸清車輛總數。除了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保密要求的車輛,登記情況將在本單位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同時,按照要求,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情況,也要予以登記摸底。此次專項整治從5月份開始,到12月底要全部結束。
公務車養護將定點
據了解,北京公車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將組織專門力量,對上報情況進行逐車核實甄別。對違規的超編、超標配置車輛,將在符合編制、配置標準的框架下,本著節約原則,盡量在相關部門間調劑使用;對于確實無法調劑的,將進行統一、公開拍賣,拍賣款上繳國庫。
為確保從源頭治理公務用車,按照中央部署,北京市、區縣兩級政府,還將逐步制定、建立一系列針對公務用車的購置、審批、更新、管理、公示等制度。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將全面推行公務用車保險、加油、維修政府集中采購制度。未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將須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
近日,河南、陜西、浙江、新疆等省份也已紛紛出臺關于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對超編制、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規定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公車私用等違規現象進行專項治理。
來源:新京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