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將于2015年1月1日起實施。昨天,南京市環保局對“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進行了詳細解讀。南京市環保局新聞發言人錢鋒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2015年,南京正在制訂一系列落地配套政策,并將重典懲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F代快報記者安瑩
政府
增權
環保部門獲執法權
依據:環保法第24、25條
新環保法首次給予環境監察部門明確法律地位。環境執法人員如果發現非法排污,可令當地環保部門查封、扣押企業排污設備,也可以將相關負責人移交給公安,實施行拘乃至刑拘。
據介紹,原來對這種情況只能事后罰款。“以后再遇到類似情況,執法部門就可以查封、扣押設施、設備,讓企業停產,這就會讓污染企業真正感受到痛?!眻谭ㄈ藛T說。
企業
罰款
“按日計罰”不封頂
依據:環保法第59條
按照現行法律,不少企業違法排污后受到的經濟處罰最高只有50萬元。
新環保法首次將“按日計罰”內容納入。企業違法排污后,將首先處以一筆罰款,比如5萬元;如果還是沒改正,企業必須每天都罰5萬元,直到整改完成。這個處罰上不封頂。
截至12月28日,南京市管企業今年的罰款總額僅為1443萬元。錢鋒表示,由于違法成本低,導致并未取得應有的震懾及約束作用。
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執法人員告訴記者,明年起,只要環保部門下發了整改通知書,在30日內復查仍不合格,就會從處罰決定次日開始“收費”。
公眾
維權
可要求公開信息
依據:環保法第5章
今后,除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之外,公民和環保組織也可以拿著環保法,來要求政府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如果其應該公開的信息未公開,也意味著違反了環保法。
錢鋒表示,如果企業不如實公開環境信息就會被罰款。南京明年將建立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將違法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示,這些環境違法行為還會被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讓其處處受限。
記者獲悉,南京正在就企業排污、機動車尾氣、工地揚塵等方面配合新《環保法》制定落地配套政策,并將在明年一季度陸續出臺。
刑責
暗管滲坑排污可刑拘
依據:環保法第63條、69條
新環保法實施前,排污企業懲罰很少直接落到企業法人頭上。
新環保法規定了四種違法行為,如未批先建、無證排污、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或者利用暗管、滲坑、滲井等方式污染地下水,這些行為如果較輕,“尚不構成犯罪”,企業法人將遭到行政拘留,最長達15天。而如果這些行為較重,構成了犯罪,環保法也與刑法進行了銜接,相關負責人,將被公安機關實施刑事拘留。
決策
環評征求公眾意見
依據:環保法第5章
新建項目環評時,須充分征求公眾意見,須將環評報告全文公開。
空氣成績單
今年南京空氣質量有所好轉
PM2.5年均濃度下降5.12%
昨天,南京市環保局通報了2014年的空氣質量的各項指標。去年開始,南京全面實施新的空氣質量AQI評價標準。新標準下,PM2.5是剛性考核標準。據了解,今年南京PM2.5的年均濃度為74微克/立方米,下降了5.12%,完成了環保部年初制定的下降2%的任務。
PM2.5完成“國考”目標
南京市環保局新聞發言人錢鋒透露,2013年,南京PM2.5的年均濃度是78微克/立方米。截至今年12月29日,南京PM2.5的年均濃度為74微克/立方米,下降了5.12%。完成了環保部年初制定的下降2%的任務。
專家解釋,PM2.5年均濃度達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才算二級良好水平。也就是說,我們的空氣質量雖然好轉了,但是距離“良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據悉,2015年的目標是PM2.5年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7%。
今年臭氧超標57天
錢鋒透露,新空氣質量標準下,衡量空氣質量的六個指標分別是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和臭氧。這六個指標中,只有臭氧超標,其他的5個指標濃度全部好轉。
專家分析說,主要是今年降雨偏少,氣溫升高所致。
“藍天計劃”依然泡湯
盡管藍天行動計劃沒有列入今年目標。不過,南京的“藍天計劃”實施由來已久。去年開始,南京全面實施新的空氣質量AQI評價標準,也制定了219天的“新藍天目標”,也就是全年要有60%的天數達到優良。不過,兩年來南京都未能實現這個目標。去年,南京在12月13日藍天泡湯,而今年南京藍天泡湯的時間明顯提前,在11月4日就已泡湯,相比去年提前了一個多月?,F代快報記者 安瑩
打擊環境違法
今年,江蘇公訴涉污染環境罪人數增3倍
快報訊(通訊員 省檢 記者陶維洲)全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研討會上的消息透露,今年是江蘇檢察機關辦理污染環境犯罪最多的一年,涉嫌污染環境最被提起公訴的人數同比增長了3倍。
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涉嫌污染環境罪的審查逮捕案件為63件120人,受理審查逮捕人數同比增長2.7倍,批準逮捕43件82人,逮捕人數同比增長2.42倍;受理涉嫌污染環境罪的審查起訴案件為92件258人,受理審查起訴人數同比增長4倍,提起公訴40件96人,提起公訴人數同比增長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