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者說】“巡視對腐敗分子具有極大的震懾力,我為巡視組點贊!”
“2014年,黨中央高壓反腐,打出的一記記巡視鐵拳,定向爆破、定位打擊、定點突破,每到一地就巡出來很多問題,沒想到巡視的威力這么大!”談及巡視工作,江西省萍鄉市蓮花縣干部段黎亮很有說頭,“巡視成果明顯,群眾滿意度高,對腐敗分子具有極大的震懾力,我為巡視組點贊!”
段黎亮告訴記者:“在中央第八巡視組巡視江西結束后,萍鄉市官場爆發了一場不小的‘地震’,包括原市委書記在內的幾名廳級官員陸續被查,老百姓拍手稱快。中央巡視工作的高效高質,對打壓腐敗高發、多發勢頭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把中央懲腐的決心帶到了基層?!?/p>
巡視組每到一處,都會通過當地主要媒體公布聯系方式,設立專門舉報信箱和電話。內蒙古赤峰市市民張丹告訴記者:“報紙、電視、網上都有,舉報電話講得明明白白,老百姓可以通過這些途徑反映問題?!?/p>
被問到巡視工作的最大亮點是什么時,張丹說:“沒想到的是,巡視反饋的問題那么尖銳,全是‘干貨’,毫不留情,的確是動真格的了。這樣的巡視就如同名醫會診,對地方和干部進行健康體檢,收效明顯?!?/p>
談到巡視給基層帶來的變化,江蘇省睢寧縣紀委的鮑曉云說:“作為基層工作人員,我明顯感受到,巡視組到一個地方后,大家遵規守紀的弦繃得更緊了,很多以前明目張膽的違紀行為明顯收斂了許多。”
“就巡視組交辦的案件線索來看,有很多是反映基層侵害群眾利益的事,有很強的代表性,一經查處,將會對基層干部有很好的警示效果?!滨U曉云說。
對于中央巡視工作,大家在給予充分肯定的同時,也充滿了期待。
“群眾希望中央巡視組多來基層,讓他們有機會將看到的腐敗現象反映給中央,親身參與到這場反腐大戰中,而不僅僅是通過報紙等媒體當看客?!滨U曉云認為,要繼續加大巡視工作的透明度,鼓勵公眾走近巡視組,積極反映情況、舉報問題。
【年度回顧】巡視的密度、力度、深度均超以往,利劍更鋒,威懾更大
“高密度、大范圍”是2014年中央巡視的最直觀特點。去年3月至5月,7月至9月,半年時間內完成了兩輪中央巡視。前兩輪巡視結束后,即實現了十八大后對31個省區市的“中央巡視全覆蓋”。第二輪巡視反饋“收官”不久的11月中旬,第三輪巡視即敲定13個單位,展開專項巡視。總的看,2014年中央巡視共涉及40個地區及單位,數量較2013年翻番。
針對特定事項或問題開展專項巡視,是2014年巡視工作的又一個突出特點。從去年3月起,中央巡視組分兩批對6家單位進行了專項巡視試點。在此基礎上,11月開始,對13家單位開展專項巡視。和常規巡視不同,專項巡視目標清晰,循著問題線索而去,重點更突出、問題更聚焦、點穴更精準。
王岐山同志在去年11月18日召開的專項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強調,“監督不是一陣子,要針對已巡視過的地方或部門殺個回馬槍,強化震懾、不敢、知止的氛圍。”“回馬槍”釋放出來的信號,不僅包括反腐永遠在路上,更意味著其力度持續增強、節奏不斷加快、打法更加靈活。
中央巡視組在反饋時的措辭之尖銳嚴厲、所指之具體明確都超過了以往,巡視新詞更是頻現。仔細梳理2014年的巡視反饋用語,已不再是大而化之、籠統模糊的說法,如甘肅“公職人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突出”,復旦大學“校辦企業管理中‘一手辦學、一手經商’現象突出”,中糧集團“公款支付打高爾夫球費用等奢侈浪費問題突出”等。這些表述反映出巡視內容在不斷拓展,巡視力度正逐步加大。
從巡視反饋情況看,相對于工程建設、礦產開發、土地轉讓、選人用人等方面的“頑疾”“舊病”,“能人腐敗”、“一家兩制”、“以房謀私”、“靠山吃山”、“小官巨腐”等新詞不斷出現,這反映出隨著巡視工作的深入,腐敗的一些新特點和新苗頭被逐步發現,也充分印證了黨中央關于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的判斷是完全正確的。
巡視反饋程序較之于2013年也有新的變化,巡視組先向“一把手”反饋,再向“領導班子”反饋,形成有層次的兩個環節。從公開通報的各巡視組反饋情況來看,均有體現。如,中央第十三巡視組向中糧集團黨組書記寧高寧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并反饋了專項巡視情況。之后,巡視組又向中糧集團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
【專家點評】“能否取得成效,關鍵要看整改是否有力、問題是否解決”
“中央巡視組的工作力度彰顯了中央肅貪懲惡的決心、膽略和魄力?!敝袊o檢監察學院副教授賀夏蓉對2014年的巡視工作成效給予了肯定。
賀夏蓉用“六個結合、六個注重”來總結她眼中的2014年巡視工作,即全面巡視與重點巡視相結合,注重強化主線主業;常規巡視與專項巡視相結合,注重方式方法創新;固定任務巡視與動態情況巡視相結合,注重突出問題導向;巡視工作與案件檢查相結合,注重提高監督實效;發現問題與推動解決問題相結合,注重巡視成果運用;自身建設與上下聯動相結合,注重工作規范化。
巡視能否取得成效,說到底,關鍵要看整改是否有力、問題是否解決。這是大家最關心的話題,一些研究反腐敗問題的專家對此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從過去的情況看,個別地區和單位巡視整改措施浮于表面、不痛不癢,存在‘走過場’、‘糊弄事’等情況。”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認為。
他建議,對整改不徹底、措施不到位的,一定要嚴厲問責、嚴肅追究,避免“破窗效應”。同時,要進一步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讓黨員群眾更加清楚、更加了解改什么、如何改、什么時候改、達到什么目標,以公開促整改,以監督促落實。
對于如何進一步做好巡視工作,青島大學反腐倡廉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教授張德友給出了三條建議:第一,根據形勢的發展和工作需要,不斷完善巡視制度;第二,加強巡視機構和巡視隊伍的建設,保證巡視工作的連續性、長期性和穩定性;第三,深入總結巡視工作的經驗教訓,確保巡視工作的獨立性,巡視方法和手段的多樣性。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后,我們國家邁入了“依法治國、依規治黨”的新紀元。賀夏蓉表示,“巡視工作也不例外,應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促使巡視監督制度化、規范化,保障巡視整改常態化、長效化”。(記者王鵬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