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武漢市燃氣管理條例》,將于下月起實施。昨日,武漢市城管局對該條例進行解讀時稱:必須將市民需求放在第一位。
據介紹,武漢市現有燃氣管道總長7000公里,用戶超過250萬戶,原有的《燃氣管理條例》已不能適應燃氣應用領域拓展和市場格局變化。新《條例》確定了市、區兩級燃氣管理體制,并就用戶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提供了解決方案。
今后,燃氣企業要公開報裝、改裝條件,凡燃氣管網覆蓋的中心城區、新城區中心城鎮,哪怕只有一戶居民提出報裝申請,供應企業也不得拒絕;企業不得指定用戶購買某品牌的器具;即使氣源緊張,企業也不得擅自限制用氣量;如要暫停供氣,必須提前72小時通知,停氣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每年應對用戶室內燃氣設施進行一次預約免費安全檢查;計量表表尾閥前的管道設施維修更新由供氣企業負責,不得向用戶收費等。
同時,新《條例》加大了對損害用戶利益行為的處罰力度:銷售不合格或超期鋼瓶,罰款5000元至1萬元;無理拒絕報裝或供氣、擅自限購,最高可罰款5萬元;鋼瓶充裝前未抽取殘液,可罰款1000元至5000元;因野蠻施工等破壞供氣管道,最高可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