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今年上半年國民關注的民生話題,大都離不開一個“稅”字。先是兩會前夕就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其要為中低收人群減輕稅負的宗旨引起了全社會的大討論,個稅改革從提上日程到最終修訂歷時數月;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婚姻法新解引發了夫妻房產加名的風潮,部分地區稅務機關對婚前房產征收“加名稅”的情況遭到公眾質疑;同時,有關地方稅務部門征收“月餅稅”屬合法行為的定論,頓然讓還未享受到個稅減負溫暖的群眾大感“寒心”。
據此,中新網財經頻道將幫您梳理上半年發生的與“稅”有關的話題,在綜觀國家稅收大政策的同時,也為您調整日常支出、辦理繳稅等貼近實際生活的問題提供可靠依據。
個稅新法落定僅是“第一步”
自今年“兩會”前夕,有關“個稅起征點”的種種議案和探討就不絕于耳。直至6月3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根據決定,個稅起征點將從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已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此,國內爭論了將近半年之久的個稅改革方案終于塵埃落定。
據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建凡此前透露,個稅法修改一貫堅持高收入者多繳稅、中等收入者少繳稅、低收入者不繳稅的精神。新個稅法施行后,工薪收入群體的納稅面將由目前的約28%下降到約7.7%,納稅人數會由現在的約8400萬人銳減至約2400萬人,即約6000萬人將免交個稅。
不難看出,新個稅法案將降低我國中低收入人群的納稅負擔,從一定程度上改善工薪階層的可支配收入達到刺激消費的作用;同時,對社會收入的二次分配力度也將大大加強。但是,個稅新法剛行,就遭遇了一連串的“對沖”風險。先是減稅會否導致物價上漲的質疑;而后爆出的“月餅稅”也引發了民眾對于傳統饋贈也要繳稅的不滿。
總之,對于今日正式實行的新個人所得稅法來說,無論是有點見縫插針的“月餅稅”,還是暴露出來的未能惠及的個別群體,都不是壞消息。因為,新法案的出臺并不是要終結對該法案的探討和關注,而是要通過對新矛盾點的解決將其不斷完善。
大幅提了起征點 怎就難舍“月餅稅”
中秋節將至,不少單位都會向員工發放月餅、中秋購物禮券或是月餅券,這樣的好事卻被近期熱炒的“月餅稅”攪得讓人揪心。據《京華時報》報道,此前,北京地稅部門在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中,就曾發現部分單位、企業在逢年過節發給員工的實物或其他代用券,沒有并入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而這已經構成偷逃稅款的行為。
這一“月餅稅”的合法證明讓很多民眾感到無奈,因為,這就意味是無論是單位派發的月餅,還是元宵節發的元宵、端午節發的粽子,包括勞保用品或雞蛋、帶魚等,都屬于“實物”形式的個人收入,按照我國稅法相關要求,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稅新法即行,“月餅稅”依然存在,而早就存在的或未來可能出現的“飯補稅”、“粽子稅”等見縫插針的征稅項目也將繼續困擾著中低收入人群。雖然,稅務部門對于公司發放給員工的月餅等實物和禮券征稅屬于合法行為,但這種稅收的出現,卻引起了人們感情上的挫傷。對月餅這類福利物品,一定程度上體現著單位對員工的關懷和饋贈,但是,當這種福利被蓋上了征稅的印戳,這關懷似乎也變了味道,不知不覺間變成了負擔。
并且,“月餅稅”的主要征收對象依然是普通民眾,也就是個稅減負所要惠及的工薪階層,因此,這一稅收不僅沒有加大收入分配調節的力度,反而有“抵消”個稅給中低收入人群減負效用的可能。很多民眾都有這樣的疑問:在剛剛以前所未有的幅度提高了個稅起征點后,怎么就對著小小的月餅不肯放手了呢?
其實,爭議“月餅稅”,實質上也是對個稅起征點較低的質疑,是對現行稅制結構和透明度的質疑。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就曾表示,大家對月餅稅提出質疑,說明我國納稅人的權利意識明顯上升,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