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記者從成都市新聞辦獲悉,日前,成都市人民政府正式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此次《意見》是成都市進一步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奮力打造“西部經濟核心增長極”的重要舉措。
據悉,《意見》實施范圍為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中小微企業,包括一、二、三產業,有效期4年。《意見》共有八項二十六條,涉及加強企業服務、財稅扶持、融資支持、創新發展、拓展市場、提升管理等多個方面。
融資財稅政策雙支撐
未來4年,成都每年將為全市中小微企業提供不低于2.2億元的專項資金,幫助企業發展的同時,為企業貸款擔保提供風險補償。
同時,稅收減免方面,也為中小微企業提供不少的優惠政策,未來四年,預計每年政策將為中小微企業減輕稅費負擔不少于10億元。
此外,《意見》新增多種方式緩解企業融資問題,包括鼓勵擔保機構敢于向中小微企業提供擔保以及降低擔保費率,其中代償損失最高補助500萬元,擔保獎勵最高100萬元;
建立貸款風險分擔機制的貸款平臺,最高可獲得500萬元資金扶持等。
三成政府采購鎖定中小微企業
在政府年度采購中,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不低于采購總額30%、面向小微企業采購不低于采購總額18%。《意見》同時鼓勵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政府采購投標,如小微企業占聯合體股份達到30%以上,還可給予聯合體最高3%的價格扣除。
為鼓勵中小微企業產品進入大商場和超市,一方面,對中小微企業進入中心城市主城區大型商場和超市設立專柜的,給予最高20萬元的補貼;另一方面,對大型商場和超市吸納本市中小微企業產品新進場銷售的,按新產品銷售額的1%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
此外,本市工業企業全年采購本地中小微企業產品及加工服務的,也將按一定比例得到獎勵。
最高200萬元獎勵企業轉型升級
《意見》新增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和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分別設立最高50萬元和30萬元的補助金額。同時,對主導制(修)定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60、40、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納入省、市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計劃且完成的,最高獎勵200萬元。
《意見》還首次提出支持企業管理創新,設立30萬元企業管理創新成果獎,同時對企業開展各類人才培訓、技能鑒定等活動給予適當補助,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創業就業的,成都市將給予社保補貼。
成都市經信委巡視員李忠仆表示,成都市將陸續出臺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進一步營造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促進成都市中小微企業又好又快發展,推動全市經濟高效、可持續發展,為將成都打造成“西部經濟核心增長極”夯實基礎。(記者 李渝 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