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11月14日訊(德州臺記者 張建趙書穎)秋末初冬,正值魚肥鳥美,有些發不義之財的人又開始蠢蠢欲動了。據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報道,前幾天,德州市林業部門就在德州經濟開發區李學武村,發現了一個非法收購野生鳥的窩點,執法人員連續出擊,一舉查獲了10000多只各種鳥類。
非法收購野生鳥的窩點鐵門禁閉,打開鐵門震耳的鳥鳴聲就傳到耳中,院子的四周堆滿了木籠,里面裝著難以計數的野生鳥。
記者發現,木籠里大部分都是麻雀,經粗略計算,裝麻雀的木籠有近百個,麻雀多達上萬只;還有10幾個木籠里裝的是灰斑鳩、喜鵲和啄木鳥,僅灰斑鳩就有近千只;民警告訴記者,這些鳥類都屬于省級三有野生保護動物。
德州市森林公安局民警陳婷婷稱,“三有”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的經濟或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對于這些三有野生動物一律不準捕捉和販賣山東省林業部門規定,凡是野生動物一律不準非法捕捉或販賣,由于麻雀的數量巨大,民警不得不在現場對麻雀進行了放生;而非法收購這些野生鳥的正是李學武村的張某。張某說,這些野生鳥都是從附近村莊的村民手里收購的,等積攢到一定數量,他再以翻倍的價格進行出售,每只麻雀3毛多買進,賣到5毛錢,灰斑鳩則賣到5塊一只。
民警告訴記者,非法捕捉和販賣野生鳥的行為大都集中在春秋季節,這種大批量收購野生鳥的,大都是通過非法途徑販賣到南方的一些城市,對于張某聲稱賣給別人進行放生的說法,十分離譜。張某的母親說,張某收購野生鳥已經有四五年了。
德州市森林公安局民警陳婷婷介紹,德州地處于平原地區,生態系統的生物鏈比較單一脆弱,非法收購捕捉販賣野生動物的行為都會對當地的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影響。
根據野生保護法相關規定,非法獵捕野生動物應當沒收獵捕實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以一千到五千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刑事責任。對于上千只的灰斑鳩民警選擇在野外進行了放生。(來源: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原標題:德州:執法人員直搗黑窩點查處10000多只野生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