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小作坊小攤販管理辦法
在監管常態化的同時,法治化也是一大明顯變化。省政府明確提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用改革的精神、法治的思維加快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根據要求,我省將完善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加快與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相配套的法規制度建設,建立覆蓋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消費全過程的監管制度體系。
煙臺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于海防表示,此舉將進一步規范監管部門的執法行為,實現依法行政,體現出了鮮明的法治思維。“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在具體細節上還需要解釋與補充,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能有效細化監管職責,消除監管漏洞。”
《安排》還提出研究制定食品領域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管理辦法,這在梁茂龍看來,也是基層監管工作的一大福音。“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的管理歷來是一大難點,標準不夠細化是其中重要原因,省里將來制定出明確標準,基層工作人員就可以有的放矢。”
持續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雖然有不少新變化,但在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方面,《安排》與以往一脈相承,提出“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第一責任人意識和誠信意識,完善治理體系,規范引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守法經營,并建立農業投入品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實施‘紅黑名單’制度,完善誠信信息共享機制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
煙臺悅泰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李進對此表示認同,該公司是集生產、加工、銷售于一體的水產品加工企業。“以我們所在的水產品行業來說,大小企業魚龍混雜,產品質量參差不齊,一旦出現了問題,不僅損害消費者的利益,也會使消費者對整個行業產生信任危機,傷害的是整個行業的發展。只有食品安全監管更嚴格、更規范,整個食品行業的環境才能得到凈化。”李進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