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記者從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去年以來,青島中院充分發揮商事審判職能作用,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司法環境,為青島率先科學發展、實現藍色跨越提供堅強保障。
據悉,2012年,青島中院共審結合同、金融、借貸等商事案件5077件,占審結各類案件總數的49.92%,調撤率達30.4%,結案標的額81.2億元;其中,審結一審案件425件,調撤率達45.6%。
據青島中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閻春光介紹,青島中院今年將繼續以創新思維來全面提升商事司法的質效水平,實現兩級法院商事審判管理制度化、裁判精細化、審判流程科學化、調研宣傳精品化,以“三項作風建設、九項裁判要求”切實提高商事法官司法水平,提升法官群眾工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新媒體時代輿論引導、科學信息化應用和拒腐防變等“五個能力”。
編寫《近期涉企熱點法律問題分析與對策》
近期,青島中院組織從事商事審判的相關庭室編寫了《近期涉企熱點法律問題分析與對策》一書,并于近期分發青島市相關企業和部門。
該書針對不少商事糾紛源于商事主體對基本商事裁判規則缺乏了解的客觀現狀,通過對商事案件審理情況的分析,選取了近期的70個涉企熱點法律問題,通過具體的案例進行分析,使用問答的方式答疑釋惑,運用簡煉的語言詮釋法律,并在每一個問題的后面提出司法對策,以期幫助企業了解相關法律知識,依法規范經營管理,注重保留必要證據,避免和減少糾紛發生,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為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創造良好的司法環境。
創新以傳真和電子郵件方式送達訴訟文書
隨著修訂后的《民事訴訟法》于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傳真或電子郵件送達法律文書成為可能,與傳統紙質文書、法院直接送達相比,以傳真和電子郵件方式送達法律文書能夠更有效地提高訴訟效率、節約當事人時間、節約法院送達成本,企業不必再為接受法律文書而耽誤正常的經營活動,為此青島中院商事審判庭已經開始試行以電子郵件和傳真方式向當事人送達法律文書。
在涉外案件調解中以成效獲得公信
在涉外案件中,青島中院一直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但受不同文化背景的影響,許多外國當事人對調解持懷疑態度。但通過涉外審判法官專業、高效的工作,一起起“骨頭案”得到順利解決,曾經反目的當事人握手言和,逐漸改變了當事人對法院調解工作的看法,對調解工作從懷疑變成信任。
近十年來,青島中院每年受理的涉外案件平均在150起左右,調解率始終保持在45%左右,調解的案件中90%以上的當事人按照調解協議自動履行了義務,快速實現了當事人債權,有效化解了矛盾糾紛,為企業發展贏得了空間。
(記者 解傳姣 實習記者 胡青)
實習編輯: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