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山東省政府發布《關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要求加快全省金融改革步伐,爭取用5年的時間初步建成與實體經濟和企業創新相適應、市場化水平較高的現代金融體系。
《意見》指出,到2017年底,全省金融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達到5.5%以上、占服務業增加值比重達到12%以上。
為實現金融改革目標,《意見》提出發展股權、期貨交易市場,建立各類要素交易平臺,發展多種形式的社會融資渠道,幫助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獲得信貸資金。同時,加快發展直接融資,2017年底直接融資比重提高到20%以上。
《意見》要求大力發展民營金融機構,推動村鎮銀行引入民營資本,爭取全省村鎮銀行3年內實現縣域全覆蓋。同時,探索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和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培育發展社區類銀行機構、互助型合作制保險組織和專業化保險機構,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
同時,深入推進縣域金融創新發展試點工作,加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金融服務,提高對重點行業和地區的金融服務能力,建設濟南區域金融中心和青島財富管理中心。
在加快金融業對外開放方面,《意見》明確要大力引進金融投資類機構,加強跨區域金融合作。同時,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改革試點,支持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等。
此外,《意見》還提出營造金融業發展的良好環境的諸多措施,包括加強對金融業人才智力支持,完善金融業發展激勵機制,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監管體制等。
(記者 宗來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