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火箭提拔”副縣長被提名免職(來源:央視)
袁汝婷 劉良恒
湖南湘潭“火箭提拔”27歲副縣長一事終于畫上一個小小的句號。當事人徐韜被湘潭市常委會提名免去湘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此前,“火箭提拔”事件中六名相關干部已被追責,分別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誡勉談話、批評教育等。
有關部門對于這一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勇于面對并且及時進行糾正,這一點值得肯定。然而,徐韜事件之所以引起輿論質疑,仍然值得進一步反思。在徐韜事件中,“破格提拔”這一關鍵詞尤為扎眼,調查結果表明,徐韜的提拔并不合規,而這樣的“破格”做法,也最終成為當事人和相關部門被追責的原因所在。
年輕干部有真才實學,理應給予其機會在崗位上發揮作用、鍛煉成長,這也是“破格提拔”的制度初衷。中央也多次強調,應大力加強年輕干部培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指出:特別優秀的年輕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然而,這一良好的制度初衷,卻在一些地方被“歪嘴和尚念歪了經”。反觀徐韜事件,當地正是假借“破格”提拔之名,而行“出格”提拔之實。在一些干部眼中,“破格”提拔儼然成了橡皮泥,可被隨意揉捏。在“破格”的光環下,一些能力不強、作風不硬、業務不熟的干部,也堂而皇之升職。
干部任用事關重大,不可不察、不可不嚴。“破格”提拔的干部更要經得起考驗,有關部門應制定清晰具體的標準與程序,并嚴格遵守執行。在官員提拔過程中,保證程序正義尤其重要。一定意義上而言,在選人用人之前,應對可破的“格”與不可破的“格”做出明確界定,在干部選拔過程中做到有規可依、有規必依,絕不“降格”以求。
同時,有關部門應實現干部選拔過程公開透明,不可暗箱操作。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接受人民群眾的充分監督。中國自古即有“舉賢不避親”的說法,然,“賢”與“不賢”,不可由少數人關起門來說了算。政府部門官員的權力本質上為公眾所賦予,應讓公眾享有充分知情權、監督權。祛除用人腐敗,是確保政治清明、機會公平的關鍵所在。(作者系新華社記者)
第一追問:湘潭“85后”徐某憑啥當上副縣長?
湖南湘潭85后出生的徐韜最近“攤”上了事兒了。有網民質疑,2007年考取選調生后,工作5年歷經9個職務,于2012年12月當選為湘潭縣副縣長,提拔得也太快了吧?而且從2010年至今,他還在湘潭大學攻讀自費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新華網評:湘潭提拔27歲副縣長何以惹這么大爭議
近日網上鬧得沸沸揚揚的“湘潭提拔27歲副縣長”事件有了最新進展,據媒體報道,湖南省委組織部等部門已針對此事成立專門的調查組,相信不久真相就會水落石出。
新華網評:“27歲副縣長”真相不能“躲貓貓”
去年,“湘潭神女”事件曾鬧得沸沸揚揚;今年,“27歲副縣長”又橫空出世。如此密集的質疑在一個地方接連出現,本身就應該引起當地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遺憾的是,當地有關部門似乎并沒有從“湘潭神女”事件中吸取教訓。
第一追問:“深喉”能否撬開“27歲副縣長”更多內情
當然目前遠不是蓋棺定論的時候,一切尚在調查之中。而且根據媒體此前對該事件當事人徐韜的專訪,似乎他真的是一位才能出眾,憑自己真才實學獲得領導賞識的優秀年輕人。因此,在當地省委組織部門正式調查結論出來之前,誰都不能妄下結論,斷定這起事件背后一定就有貓膩。
新華網評:“27歲副縣長”事件別不了了之
有關湖南湘潭“27歲副縣長”事件調查已經10天了,有關方面仍未給出結論。對此,新華社中國網事4月2日在其實名注冊的機構微博上發出質疑,批評有關部門采取“鴕鳥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