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貴州、湖南和廣東等3省取消了省級優秀學生的加分資格,廣西和四川取消了省優秀學生干部的加分資格。一些省市則降低了加分分值,如河南省將省級優秀學生獲得的20分加分減為10分,四川省將省教育廳表彰的省級優秀學生享有的20分加分降為10分,北京市優秀學生干部加分由20分減為10分。
以往盛行的藝術特長考生加分政策遭大多數?。▍^、市)取消。根據新的政策,四川、海南等省均取消了音樂、美術、書法、舞蹈等項目的藝術類考生的加分資格。在已公布調整政策的省(市)中,僅上海市和湖南省仍保留對藝術特長生的加分政策。
在針對少數民族考生的高考加分政策方面,與往年相比,2014年的標準更加嚴格。如遼寧省將一些蒙古族和滿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享受的10分加分優惠降為5分。2014年起,廣西要求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戶籍必須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滿5年(引進的優秀人才子女和現役軍人子女的戶籍要求滿3年),考生本人高中階段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就讀時間要求滿3年,報考省內高校時才可增加10分投檔。
此外,一些?。ㄊ校Ρ镜卣咝哉疹欗椖恳策M行了變動,或降低投檔分值,或取消加分資格。
如河北省曾經規定,省授予“教育世家”稱號的教師直系子女報考師范院校的考生可加20分,飛行學員早期培訓基地初檢合格的考生可增加10分,2014年起,這兩類考生都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另有?。ㄊ校⒁恍﹥炏蠕浫〉恼疹欗椖咳∠?。如廣東省在2014年取消了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和相關軍人子女的優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