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已遠去的2010中國經濟“兩難”之年,不僅中央政府面臨著保增長還是調結構的抉擇,各地政府也面臨著瘋狂賣地、笑看GDP與征收房產稅、忍受當下之痛的艱難取舍。
在各方利益博弈之下,叫囂了大半年的房產稅改革“1月1日試點”的傳聞并未如期兌現,而最新的消息用了一個模糊的概念――“房產稅將于2011年年初在上海和重慶試點”,據披露,造成房產稅“難產”的重要原因,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稅制理念上存在分歧。
實際上,一路走到現在,最初熱切期盼“對居民住房征稅可以打壓高房價”的老百姓們,終于逐漸認識到這一想法的簡單粗糙,就連一直以“打擊炒樓進而抑制房價”為輿論向導的中央政府,也在悄悄改變著其政策意圖的宣傳口徑――決定對居民住房征稅,主要目標是完善分稅制,給地方以穩定收入來源。
之所以有此變化,最大原因正是為了安撫依賴土地財政成風的地方政府那顆“脆弱”的小心肝。
當然,我們都清楚,如果想讓0.3%至0.4%的房產稅稅率真正起作用,其前提是房價上漲速度低于0.3%至0.4%,否則炒樓者仍然有利可圖,仍能將更高的房屋持有成本轉嫁給終端購房者。
盡管誰都看得出來,在中國現行的管理體制下,靠征收房產稅來打壓房價根本沒戲,但地方政府仍不愿意冒這個風險,與高房價、高地價催生的巨額收益相比,房產稅帶來的好處還不足以讓地方政府徹底動心,因此,一些房價漲幅很高的城市,由于擔心改革會影響當地的樓市,所以上報的房產稅試點方案,實際的覆蓋面很窄,僅僅是針對少數高端房產。
于是,在這一場關于房產稅的博弈中,中央與地方都奔著“兩全其美”而去――中央政府希望既能打擊炒樓、抑制房價,又能通過擴大地方稅稅源來督促地方政府采取更為進取的調控措施;地方政府則渴盼最好既能保證豐厚的土地出讓收入,又可以新辟一個穩定的不斷增長的收入來源。
但天下哪有這樣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完美結局呢?
據某媒體報道,當重慶和上海將房產稅試點的申請提交國務院,現實的矛盾和沖突便浮出水面――“對很多重大問題,各方存在很大分歧,房產稅可能比設想的要慢,遇到的實際問題,也比想象復雜得多。”
如果說,一個房產稅讓中央與地方政府均陷入兩難,那么,不要忘了,在這件事情上,最難的還要數普天下的百姓――房價大漲,所有買不起房的人難;征收房產稅,所有好不容易攢點錢買得起房的人也難。
看看國外征收房產稅的經驗,咱先不說人家的房產稅大多都是基于土地私有的前提,因為說這個沒用,中國的房產稅征收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不容得老百姓討論。咱們現在只關注一下他們房產稅征收的目的。
以美國為例,其房產稅本質很值得我們探索――為了讓房產升值,從而藏富于民。的確,我們個人不可能有條件去改善居住環境、社區治安和學校教育,因此必須通過政府集合所有人的房產稅,大面積地幫居民改善環境、改善治安、改善學校,這樣我們的房產才能增值。
對于美國的老百姓而言,每一年只拿出1.38%的房產稅,就可以通過政府享受到這么多的福利。而且,美國的地方政府拿到房產稅后,會將其中54%用于聘用警察改善治安,搞建設改善環境,剩下46%的房產稅將全部用于改善教育。美國公立中小學教育年度預算是3000億美元,全部來自于這46%的房產稅。99%的美國人都是念公立學校,從幼稚園到高中畢業,總共13年,全部免費,有些富裕的學校中午吃飯還免費。
這才是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再回頭來看看我們的房產稅,假如說中央和地方政府終于統一了對房產稅性質和作用的認識,齊心協力把房產稅從老百姓手里收上來了,但是,誰能保證我們的地方政府一定會將這一部分稅收全部用之于民?
引用某論壇里一個網友的話:“如果政府能保證將所有征收的稅用于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設,那么,我舉雙手贊成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