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共同目標:自由開放的貿易和投資
與會者認為,經濟改革、開放和競爭對兩國保持增長、擴大就業、促進創新產生了積極影響。他們贊成自己及兩國政府應最大限度地支持發展自由開放的多邊、區域和雙邊貿易與投資。與會者認為,選擇這條道路要求企業和政府具有強大的領導力,特別是在全球經濟困難的時期。與會者承諾,通過自己的行動以及通過向其政府提出以下建議,積極支持上述努力。
(一)貿易
與會者認為,中美兩國建立外交關系以來,雙邊貿易快速發展,給兩國都帶來了利益。與會者還認為,要充分發揮雙邊貿易潛力,目前還存在很多障礙。與會者同意,兩國應設定如下目標,在相互尊重、互利共贏、平等開放的基礎上,發展基于規則的、自由開放的貿易關系,以更大力度支持為實現此目標而建立的多邊和區域機制。為此,與會者贊成以下觀點:
1. 雙邊
(1)與會者認為,兩國政府有必要為促進雙向貿易和投資自由化制定更宏偉的議程。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和美國全國商會須進一步進行協調,研究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為雙方帶來的經濟利益和潛在成本。雙方表示愿在對話機制內進一步研究這一問題,并與兩國政府分享研究成果。
(2)與會者承諾,將致力于通過建立更開放的全球貿易體系,抵制貿易保護主義,減少非關稅壁壘,以擴大雙邊貿易。
(3)與會者促請兩國政府作出更多努力,防止濫用貿易救濟調查。
(4)與會者認為,兩國政府應努力消除對高技術產品不合理的出口管制。
(5)與會者呼吁,兩國在能源及環保領域加強商業合作,并且努力促成液化天然氣貿易。
2. 多邊
(1)與會者表示,堅決支持世界貿易組織致力于改進并完善基于規則的全球貿易體系,促請兩國政府加強在健全該體系方面的合作,推動取得切實成果,以促進兩國及全世界貿易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與會者認為,兩國共同的工作重點是,達成涵蓋貿易便利化、農業和發展等議題的、均衡的多哈回合早期收獲協定,使該協定成為即將召開的世界貿易組織巴厘島部長級會議的關鍵成果。與會者認為,達成這一協定將為全面完成多哈回合談判打好基礎。
(3)與會者表示,支持擴大世界貿易組織《信息技術協定》產品范圍談判的努力,認為該協定使新技術更可承受更易獲得,因此被證明是商業上最成功的世界貿易組織貿易協定之一。
(4)與會者認為,《服務貿易協定》談判可刺激產生新貿易流,并加速經濟增長。與會雙方可在今后對話時進一步討論。
3. 區域
(1)與會者認為,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全面貿易自由化尚未實現之時,兩國政府應繼續談判,以達成消除貿易和投資壁壘、維護國際貿易規則的協定。與會者認為,各類自由貿易協定均應采取開放式結構。
(2)美國與會者表示,支持中國以其他成員國的同等條件加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談判。
(3)中國與會者表示,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在完成東盟與其自貿伙伴國的談判后,歡迎包括美國在內的其他經濟體加入。
(4)與會者認為,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和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談判可以互為補充,有利于增加區域內貿易和投資,有利于排除形形色色的貿易、投資和非貿易壁壘,逐漸相互提升透明度、監管和知識產權保護與執法標準。
(5)與會者認為,數百個區域貿易協定的出現,是世界貿易組織實現全面貿易自由化的“次優選擇”。
(二)投資
與會者認為,自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美國對華投資的快速增長,為中美兩國帶來了巨大利益。中國對美投資雖然規模小,但是增長迅速且具潛力,也可為兩國帶來巨大利益。與會者認為,要充分發揮雙向直接投資的潛力還存在很多障礙。兩國應把建設穩定、自由、開放的投資環境作為目標。為此,與會者贊成以下觀點:
(1)與會者認為,兩國加速談判并締結雙邊投資協定,有利于兩國經濟,并將最大限度地消除對雙向投資的限制。與會者同時表示,盡管雙方在雙邊投資協定的范圍有些分歧,但將呼吁兩國政府促成協定及時簽署。
(2)與會者呼吁,兩國政府應切實簡化外資審查,以確保外資和國內企業受到相同的審查程序。兩國政府應在增加透明度和高效的基礎上采取國家安全審查和反壟斷審查措施,確保對外資的考量不會受到政治因素干擾。
(3)與會者呼吁,兩國政府支持兩國企業在對方市場開展貿易、投資合作,并給予對方企業公平公正待遇。
(三)市場競爭
與會者認為,影響商業活動的政府政策、做法和決定,對于不同所有權性質的企業應盡可能做到平等,比如對國有和私有,以及不同國籍的公司都應平等對待。與會者呼吁,政府不應將貿易和投資政治化。私營企業與國家所有和國家投資的企業均享受同等待遇,兩國政府均不應對不同國籍的企業區別對待。
(四)創新
與會者認為,未來幾十年創新將在中美經濟中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他們還認為,21世紀創新日益全球化、網絡化。推動創新是兩國企業和政府優先事項。
與會者表示,兩國政府均應采取積極政策與措施,鼓勵以市場驅動的創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執法。
與會者同意,通過世界貿易組織和其他多邊機制,共同尋求抑制全球強制性本地化、強迫性技術轉移和限制技術轉移政策等傾向的途徑,并為此目的向本國政府提出相關建議。
與會者認為,雖然政府在推動創新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尤其是在為基礎研究提供資金方面,但歷史證明,市場驅動的、開放的、以競爭為基礎的創新模式效率最高,也最為成功。
與會者反對,政府通過對外國公司采取歧視性政策或行為推動創新。
此外,與會者還表示,大力支持兩國政府于2013年4月宣布成立應對網絡安全挑戰的新的工作組,并于7月在華盛頓召開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時公布研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