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2月11日報道:衛生部昨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省在2010年底前確定1-2個城市作為試點,開通心理援助熱線。
為應對經濟社會轉型中出現的各種心理調試不適,向群眾提供便利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詢和心理危機干預服務,減少心理行為問題的發生,衛生部印發了《關于做好心理援助熱線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逐步設立心理援助熱線電話。目前,已有天津、山西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在17個城市建立了類似熱線。
熱線應當設在具備心理治療和心理咨詢服務能力的精神專科醫院或者有精神科特長的綜合性醫院,并由設立醫院承擔日常管理和維護。該服務為社會公益性質,遵循心理衛生服務的專業規律,尊重求助者的文化差異和多樣性。
條件許可時,可以與“110”、“120”服務熱線聯合,提供突發緊急事件心理干預。
熱線咨詢員應當為具有醫學、護理學、心理學、社會學、教育學等其中之一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并接受過心理衛生專業訓練的人員,并且其在上崗前要接受至少40小時相關專業培訓。
培訓應包括常見心理行為問題的處理。包括:情緒問題、家庭子女問題、工作與人際關系問題、性相關問題(同性戀、未婚先孕等)、精神疾病、物質依賴等。
通知還對熱線咨詢員的職業態度作出明確規定:在面對與自己或傳統觀點相沖突的問題時(如無端地想死、同性戀、人流問題等)保持接受、理解和不帶偏見的態度。(中國日報記者 單娟 編輯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