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一位工作人員在清潔深圳音樂廳演員休息室的一塊貼有禁煙標志的立柱。
正在向市民征求意見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修訂送審稿)將擴大禁煙范圍,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所有辦公室、會議室、禮堂、公共走廊、電梯和接待室等將禁止吸煙。修訂后的條例還將餐廳、咖啡廳等餐飲場所,賓館、度假村等休息場所和洗浴等公眾休閑場所納入控煙范圍。不過,為這類場所設立一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上述場所在過渡期內可以自行劃定吸煙區或者設置吸煙室,吸煙區或吸煙室以外的室內區域禁止吸煙。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