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步快走” 平穩推進
新中國成立后,我國對國務院下屬機構的組成和職能作出過12次不同程度的調整。此輪改革亦是改革開放后第7次政府機構改革。改革“頻繁進行”,背后原因何在?
劉益春代表認為,大凡機構改革,都涉及責、權、利的平衡,權力關系的調整、利益格局的再分配,涉及面多,必然會有阻力。如何更加科學規范、合理配置機構,是今后發展中會不斷面臨的挑戰。
“出臺整體方案時,應以穩為主,循序漸進,在小的調整上逐步推進。”楊曉波代表認為。
汪玉凱教授說,改革總體上來說還應是問題導向,哪些問題比較突出,就率先改,還看不很準的,可以再看看,避免在改革中出現盲目冒進,造成失誤。
改革不止于“大部制”
展望行政體制改革道路,任重而道遠。代表和專家認為,本輪政府機構改革是大部門制改革的延續和深化。
馬慶鈺教授認為,大部制改革不是簡單合并“同類項”,重在理順關系、有效銜接,確保責任明晰、運行通暢,這也是今后不斷努力的方向。
高飛代表認為,機構改革應該服務于“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總目標,更好地解決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
“同時,要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高飛代表說。
馬慶鈺教授表示,還要通過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推進政府績效管理。(記者衛敏麗、雷敏、王曉明、劉美子、陳二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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