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蔡華偉
7月1日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開始實施。明確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離開了熟悉的家庭環境,住在養老院的老年人,往往更需要子女的問候。那么,法律實施后子女看望老人的次數增加了嗎?給老人更多關愛,除了法律約束,我們還能做些什么?日前,記者前往呼和浩特、石家莊、南京、成都、廣州、深圳等六地調查采訪。
為什么住進養老院?
老人:孩子“工作忙”“沒條件”
7月15日一大早,記者來到四川成都晚霞社會養老服務中心,院內鳥語花香,但人跡稀少。一打聽才知道,成都將迎來一輪降雨,老人們都被轉移走了。晚霞位于成都市郊,旁邊有條河,一下暴雨,容易被淹。
魏莉不知道87歲的老母親戚素云被轉移走了,她拎著袋子來探望。得知情況后,她決定回去找車把母親接回家躲一躲。晚霞的副院長廖春寒說,魏莉是獨生子女,非常孝順,但家里居住條件有限,又有了孫子,住不下。而戚老太太非常明事理,主動要求到養老中心住,一住就是兩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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