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全國政協委員、故宮博物院科研處(研究室)處長余輝在接受采訪時談及了他今年的提案:關于如何改善捐贈的社會環境和政策環境,期望對捐贈法進行補充和修訂。
從1999年9月1日起,國家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但隨著形勢的發展,出現了很多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是在這部法律中找不到答案的。
政策環境對捐贈行為營造的氛圍不夠
余輝介紹說,其中的一個問題是捐贈法對捐贈者確實有很多疏忽的方面。“捐贈者將他的財物捐贈給慈善機構或者公益文化事業機構,在他有了這個公益行為之后,能得到哪些獎勵?法規只說到可以‘以捐抵稅’,但‘以捐抵稅’具體怎么操作也很復雜,有很多情況是,雖然捐了但抵不了稅。”
余輝說:“捐助人既然已經捐了,也就不再去計較這些,但現在準備捐的人,相對來說并不是很多,人們對捐贈缺乏關注,主要是社會環境和政策環境營造的氛圍不夠。”
在發達國家,捐贈行為已經是一種常態化的慈善行為,并不是當國家遭遇到了自然災害等等問題時才有這種行為,這些捐贈都在平時發生,而且非常多,民間的基金會也很多。
建議對捐贈建立統一的監管機構
余輝建議國家對于捐贈應該建立一個統一的管理機構和統一的監督機構,使得捐贈工作能夠正常地運轉,這方面目前都沒有明確的規定。
“在捐贈過程中,有一些知情人得知在捐贈過程中有一些不合適的行為,比如某項捐贈的款項被改作其他用途使用。知情人去舉報,但法院都以其不是直接受害人而拒絕受理,只有捐贈方才能訴諸于法律,其他人沒有權利起訴,這樣就會缺乏公眾的監督。”余輝說。
他說,因為現在有一大批收益比較好的企業和個人,有很多閑置資金,這些錢用到哪里,應當有一個比較好的引導,把這些閑散的錢集中起來,做一些有益的善事,特別是用于還沒有脫貧的地區,以及無錢投資的項目。
余輝說:“其實應該給每個公民建立捐贈檔案,當捐贈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要給予一定的榮譽,這樣所有的人都會來關心這個事情,就像關心自己的檔案一樣來關心捐贈事業。”
來源:中國日報網(記者 寧波) 編輯: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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