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林中代表:土壤污染治理成本高周期長 亡羊補牢不如未雨綢繆
“土壤是人類賴以生產、生活和生存的物質基礎,是任何一個國家最重要的自然資源之一。”全國人大代表、富潤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趙林中說,土壤污染治理成本高周期長,亡羊補牢不如未雨綢繆。
土壤質量狀況不僅直接影響到農產品安全、食品安全和人體健康,而且關系到一國國土資源環境的安全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防治土壤污染為各國政府所關注。
但是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土壤污染問題凸顯出來。趙林中代表說,據有關研究資料統計,我國目前的土壤污染情況日趨嚴重,主要表現為土壤污染面積不斷增加,土壤污染類型呈多樣化,不僅部分農用耕地的土壤受到污染,而且城市和礦山土壤污染問題呈發展之勢。
“迄今為止,與現行環境法律中體系性較好的大氣、水、海洋污染防治法律相比,我國還沒有形成有效的土壤污染綜合防治體系,包括法律法規與管理體系、標準體系、監測監控體系等。”趙林中代表說。
趙林中代表建議,盡快出臺《土壤污染防治法》,確立“預防為主”的立法原則,從源頭上預防污染,控制和消除污染源。確立“效益主導”的污染整治模式,即將土壤污染整治和土地再開發再利用結合起來,根據土地未來的功能區劃和用途確定整治和修復的目標,有效降低土壤污染整治的費用。
而且,在立法中確立土壤環境動態監測制度,明確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與土壤污染監測制度,制定統一的監測規范,構建土壤環境質量與土壤污染的例行監測、預警監測、應急監測網絡,定期開展土壤以及農業土壤環境與污染狀況監測。
來源:新華網 編輯:楊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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